关于采集报送2025年
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获得者人员信息的通知
各相关学院:
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,须采集报送2025年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(以下简称证书)获得者人员信息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对象
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2025届师范生。
二、内容
1.《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2.《证书》获得者人员电子照片。
三、要求
1.《证书》获得者人员信息将导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,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。各学院须高度重视,按照《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》填报说明(附件2),完整准确地填写《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》。
2.证书编号规则。证书编号共18位数字,第1-12位为202510637350;第13位:“1”代表幼儿园,“2”代表小学,“4”代表高级中学;第14-18位为序号代码,按分配字段不间断递增编号(附件3)。
3.电子照片。照片将用于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,严禁选用经过特殊处理的(PS、美颜)或生活照等其他非正规照片。
照片要求: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、正面、彩色、白底1寸证件照,照片须完整显示头部和双肩,不允许戴帽子、头巾、发带、墨镜、首饰。照片大小400-800kb,jpg格式。按“证书编号后五位+姓名”的格式命名(例:00299张三)。
四、材料报送
1.《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》纸质版用A3纸打印,学生核对无误签字后,报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、盖学院公章,于4月30日17:00前报送至集贤楼207室;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326090145@qq.com。
2.各学院于5月7日17:00前,将本单位《证书》获得者人员电子照片以文件夹形式(不压缩)拷贝至集贤楼207室。